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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共享平台用户服务指南
实验室管理处 2021.09.09 169596

     华北电力大学仪器共享管理平台,为院内外仪器使用者提供科研仪器网上预约服务。所有使用科研仪器的用户均需要注册本平台系统帐号,相关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系统。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 为合理利用仪器资源,对仪器使用进行授权管理。所有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审批的用户具备对相关仪器的使用资格。

2、 仪器使用以预约时间段为准,预约时间段应明确起止时间,并合理预估使用时间,尽量避免预估时间过长影响他人实验。预约时间段包含仪器消毒或预处理时间,如果超过预约时间段仍未能完成实验,实验者可与下一位预约者协调,但预约时间不得据此顺延。预约时间段开始后 30 分钟内需到场, 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使用资格,系统将自动累计失信次数,会影响后续使用资格。

3、 已预约仪器的用户,一般不得取消预约。对于确实需要取消预约的用户, 在预约的使用时间前 24 小时(不含) 以上,可登录系统自行取消预约。 在预约的使用时间前 24 小时内,如需取消预约必须打电话与仪器管理人员沟通。 在预约的使用时间前 12 小时内,系统将按照预约时长自动扣费。

4、 本预约系统实行实名制,严禁替他人预约。对于替人预约或用他人帐户预约者,第一次警告, 再次违反本条规定者, 将取消其一周以内的仪器使用资格。 若多次违反本条规定者,将永久取消其仪器使用资格。

5、 实验者必须经过培训, 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掌握仪器性能和操作方法后方可使用相关仪器。 实验者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并做好防护。 实验中应注意温度、湿度、连续工作时间、电源电压等事项,并注意防潮、防尘、防腐。仪器只能在指定区域使用,严禁随意移动或借出。 不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 导致仪器损坏者,维修费用由实验者本人照价赔偿。

6、 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仪器管理人员反映。 严禁擅自操作。

7、 实验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化学品安全和生物安全等相关规定。 若仪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将进行责任认定, 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8、 请大家相互监督,共同维护本平台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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