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型仪器共享上线和收费定价指引
- 实验室管理处 2023.02.24 3043
为了有利于仪器设备的校内外共享,根据《华北电力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和《华北电力大学收费管理办法》(华电校财〔2012〕11 号)的文件精神,我校10万以上的设备结合实际情况申报开放共享收费标准,其中40万以上的设备如无特殊情况必须申报开放共享。
现就收费定价标准作如下要求:
一、基本定价原则
《华北电力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收费标准确定流程如下:
(一)二级单位负责进行开放共享服务成本核算,并在充分调研同类仪器设备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提出收费建议标准。
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以下成本要素进行核算:
1.校内服务:水电费、材料消耗费、维修保养费、技术服务(检测和分析)及人员工时费、管理费;
2.社会服务:国家税费、设备折旧费、实验室占用费、水电费、材料消耗费、维修保养费、技术服务(检测和分析)及人员工时费、管理费。
(二)二级单位组织用户专家组就收费标准进行论证确认,报实验室管理处审核。
(三)实验室管理处提请华北电力大学收费管理工作小组核准后方可公布执行。收费标准应当根据成本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调整流程按照前款执行。
二、比对业内收费标准
根据京内外同类设备收费标准,建议参照清华、北大、中科院等高校研究所,提供至少3家的测试报价,形式可以是网页截图、报价单、电话问询记录等。
三、最终定价
仪器负责人根据(1)(2)的价格导向,确定共享收费定价。根据定价内容核减折旧、水电、人工等费用,确定校内用户折扣。
四、校内共享用户意见对所负责仪器的报价标准,邀请校内3位以上的校内相关用户(应为课题/经费负责人)提供收费合理满意度意见,附签名、教工号。
部分军工涉密、自制非通用型设备、教学设备,如确实无法实施共享,请提交无法实施大型仪器共享的详细说明,包括仪器基本信息,主要用途,所属项目完成情况。由仪器负责人、院系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院章,递交实验室管理处。
符合共享要求的4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验收完成后需要在1周内完成共享资料准备工作,并填写附件1和附件2,资料递交邮箱:lab@ncepu.edu.cn。实验室管理处将根据提交的共享收费报价组织论证并公示后,报学校收费管理工作小组审议,完成后上线华北电力大学仪器共享管理平台。
附件:
- 仪器设备共享申请信息登记表
- 2.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收费定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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